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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11-17     点击量:
岳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1年5月8日)

       近年来,在党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市提供了坚强保障。岳阳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案管工作被中央纪委、监察部评为先进,岳阳连续四年被评为湖南省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

       一、坚持不断完善工作思路、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大合力

我们始终坚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工作思路和理念上,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务求实效。既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反腐败新成效取信于民;既坚决惩治腐败,又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在整体布局和工作部署上,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促使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我们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以责任落实促进工作落实,以示范带头引领全员参与,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一是构建责任体系。制订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市委书记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市135个副处以上单位一把手与市委、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二是量化分解任务。每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下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检查考核。建立督促检查机制,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实施责任追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通过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力促进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我们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近年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就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市场调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09,为确保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加强新增投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市专项督促检查,共检查200多个单位60多个项目,涉及中央投资项目资金5亿多元,对相关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中央第13检查组在岳阳检查时,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去年,我们将“6+X”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列入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对县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情况等11项专项检查,及时纠正突出问题。加大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度和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做好“长炼油品质量升级改扩建项目” 服务工作,认真开展“优化高速公路建设环境服务月”活动,组织开展优化经济环境测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查处各类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乱罚款案件,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换届圆满成功。目前,我市第一阶段156个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实现了“风清气正、顺利圆满”的既定目标。

       三、坚持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加强新时期群众工作,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按照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的要求,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型、配套化、日常性抓机关作风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格局和机制。深入推进“有错无为问责”,出台《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庸懒表现挂号销号制度(试行)》,组织开展以“治懒、治散、治庸”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作风督查。先后问责处理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党员干部1738人。针对个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在状态”的问题,出台了《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在状态就换人”的实施意见(试行)》,重点纠正八个方面“不在状态”的行为。全市共追究处理417名不在状态的党员干部。今年,我们以群众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深入开展“与群众交朋友,为基层搞服务”主题活动,要求每名党政负责干部结交3—5名普通群众朋友,全市5万多名干部结交群众朋友20多万人。2010年,全市“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结果表明,群众对干部作风的意见大幅减少,不满意率比2008年、2009年分别下降89.9%、46.6%。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建立和完善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即选派党风监督员和政风监督员驻村开展经常性监督的“两员监督”制度,推行乡镇、村两级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述廉的“两官述廉”制度,“乡财县管乡用”、“村财站管民理”的“两财代管”制度,乡镇财经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对乡镇、村财务监督管理的“两组监管”制度,农村基层实行党务、政务和村务“三务公开”等五项制度。华容县被中央纪委定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

       四、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1、发挥廉政教育的先导作用。注重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围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联合开展以“上好一堂廉政党课、举行一轮巡回宣讲、开展一项警示教育、寄发一封廉政书信、开辟一批宣传专栏、举办一次征文活动、组织一场知识测试”为主要内容的“七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将领导干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领导干部配偶廉政教育等内容融为一体。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同志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作《廉政准则》专题辅导。全市开展巡回宣讲13场次,组织《廉政准则》知识测试 123 场次,组织观看了一批廉政影视作品和警示教育片。着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基层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带动作用,进一步营造了以廉为荣的社会氛围。

       2、发挥权力监督的制约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我们坚持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监督,前移监督关口、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围绕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县处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形成对县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比较系统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两述三谈话”等制度,自2007年来共组织25名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公开述廉,现场测评并通报测评结果。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开展了乡科级干部述廉工作。2010年,全市共进行任前廉政谈话1278人次、诫勉谈话79人次,市纪委正副书记对12名县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对15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函询。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市本级190名领导干部任前的廉政情况征求了市纪委意见,其中1名干部被暂缓提拔。

       3、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作用。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办案,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一是保持查办案件力度。近年来,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领域和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对涉案人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一律严格按党纪国法追究责任。2006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35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24人,移送司法机关182人,查处县处级干部92人。二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健全办案工作管理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办案程序明晰化、办案文书标准化、组织协调常态化、办案监督立体化、办案保障系统化的要求,着力推进查办案件工作规范化建设。由市财政拨出500万元专款,修建了专门的办案场所,建立了专门的陪护队伍。规范案件审理工作,出台了处分决定执行责任卡制度,推行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抗辩和助辩式审理,开展案件质量公开评析活动,促进了办案质量提升。三是发挥办案治本功能。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取得了查办案件的良好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建立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在发案单位进行通报,以身边的典型案件教育党员干部,促进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推进源头治腐。

       4、发挥纠风治乱的整治作用。纠风整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措施。我们坚持纠建并举,积极开展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探索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切实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资金的监管,及时纠正资金拨付、分配、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加强惠农政策监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创新惠农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发放工作机制。重点查处了一些地方套取、截留生猪补贴资金的典型案件,涉及党员干部29人,1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2010年,对12个县市区443个项目20.12亿强农惠农资金进行清理检查,纠正和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投诉举报比上年下降了80%。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在加强专项治理、查处典型案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教育乱收费的工作机制,出台《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的意见》等制度。2010年,全市教育收费方面的投诉举报比上年下降了80%,涉及教辅资料的投诉举报为零。全面开展社团整顿规范工作,对市直232个社团进行认真清理,按照要求实行脱钩,建立健全加强社团监管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整治公路水上“三乱”、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等工作,巩固治理成果。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2010年以来对36个单位进行了民主评议。办好《巴陵行风聚焦》、《行风热线》栏目,及时处理和办结群众投诉。

       五、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把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不断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1、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之一,我们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保障发展、保证质量、保护干部的重要措施来抓,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去年我们重点抽查了2008年以来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61个重点项目,全面检查了2009年以来市管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情况,督促整改了8个方面的144个问题,对涉嫌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函询。同时,坚持查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积极推进相关改革和制度创新,出台了“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合理定价随机抽取法”等评标定标办法,制定了《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通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目前,我们正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一的监管制度和监管平台。

       2、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小金库”清理,扩大范围,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共对159个行政事业单位、148个社会团体、24个国有企业进行了专项清理检查,累计查出“小金库”107个,涉及资金3113万元。

       3、严格规范“三公”消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在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干股等问题,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同时,认真总结推广我市乡镇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经验,开展“三公”消费的专项治理。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针对群众一直反映强烈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行为中存在的“车轮腐败”现象,我们以创新工作模式为突破口,从清理、规范、管理、监管等环节入手,切实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在权力制衡上,坚持“四权分离”。建立由市政府办牵头,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定编权、控购权、审批权、注册权“四权分离”,近年来联席会议共核减车辆编制236台,减幅达15%,2010年否决45台公车违规置购申请,节约财政资金600多万元。在标准确定上,落实“四个严控”。制定了《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单位车辆编制数量、购置车辆排量、控购程序和购车费用,有效杜绝超编、超标、超额配车购车行为。在监督管理上,强化“四个保障”。即强化领导责任、建立公车事故报告制度、开展专项暗访督查、严查公务用车违纪案件四项保障措施。2010年共清查车辆1000多台,收缴严重违规车辆40台,查处3起党员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导致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件。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和使用的工作经验被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室推介。二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因公出国(境)行为,是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进源头治腐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探索推行计划管理和项目管理、纪委登记备案制、组团公开招标制、出国经费审核制的“双管三制”模式,坚持由市纪委组织对因公出国(境)人员进行“行前廉政谈话”,全面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出国(境)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级党政干部出国(境)行为,严格出访纪律,节约出访经费,提升出访实效。2010年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比前三年平均数分别下降了19%、40%和26%。三是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建立和落实公务接待登记卡制度和备案制度等系列制度,在市直单位推行公务消费刷卡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对公务消费的动态监控。2010年,全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和会议费在前三年平均数的基础上下降15%。

       4、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我们把党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下发了《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党务公开责任制、申报汇总审定制度、监督员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等。按照统一部署,将在10月底前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坚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统筹推进,发挥综合效应。大力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在全市80%的乡镇建成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人口计生、民政低保、劳动社保、司法调解、国土规划等七个站所的政务服务项目,启动了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

       六、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推动力,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围绕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探索推行预防腐败“一查(查找可能产生腐败的风险点)五网(教育防腐、制权防腐、预警防腐、监督防腐、问责防腐五道防范控制网)”工作模式,使惩防体系建设责任进一步明确,任务进一步落实,实效进一步提升。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2008年开起推行差额推荐、差额竞职、差额考察、差额决定的“四差额”竞职选任制。共选拔县处级干部64名,“80”后的县处级后备干部30名,科级领导干部241名。积极发挥科学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探索实行涉企收费网上监审,在全省率先搭建“覆盖全方位、服务全天候”的涉企收费在线监测网,网上公示收费政策、网上监审收费行为、网上受理协调减免收费、网上排查违法违规收费线索,进一步促进了涉企收费行为规范化。推行了建设领域收费“一票制”,出台了《关于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一票制收费的实施意见》,对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收费实行“一票制”集中统一征收。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法官自由裁量权等工作,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加快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全面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69个市直单位各环节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根据省纪委安排部署,推进华容县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华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八项制度,积极探索对县委权力监督和约束的长效机制。

       七、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的重要保障。我们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的指示精神,坚持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督促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落实“四个对”和“修身、勤学、敬业、自律”的要求以及“五严守、五禁止”的纪律规定。巩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向王瑛等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学习。坚持落实“一月一课一考”等学习制度,深入开展“抓重点、创特色、上水平”活动,推行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资格准入制、选拔竞争制和考察量化制等制度,积极推行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升科学谋事干事的水平。认真落实中纪办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做到人员编制到位、工作经费到位、装备设施到位。目前,全市各乡镇纪委换届工作已经顺利圆满结束,县市区纪委换届工作已经正式展开,我们将严格按照换届工作的要求,切实把那些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来,不断优化纪检监察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打造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

       近年来,我们通过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严肃了党的纪律,惩治了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教育了党员干部,营造了良好的党风政风,有力推动了岳阳现代工业大市、现代农业强市、现代航运物流旺市、现代旅游热市、现代生态宜居城市和湖南经济新增长极“五市一极”建设。但在工作中我们也深深感到,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科学跨越发展、加快富民强市,提供坚强有力保障,营造风清气正环境。